公 告
2019-11-29 09:53:40
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相关文件精神,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,认真梳理个人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、断缴情况,带齐以下材料,在12月31日前,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,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,到其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,原安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,交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审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但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地镇(街道)提出申请,其他情况直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补缴申请。
材料清单:
1.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(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);
2.退出现役登记表(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);
3.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4.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;
5.相关缴费记录,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,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。
咨询电话:0517-82318865
涟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
2019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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